Terms and Condition
Japan Buyer Service
日本代購服務細則
1. 服務性質與角色聲明
本公司為「代購委託服務」提供者,並非商品之出賣人。本公司僅依客戶指示代為向日本商家或個人賣家採購,商品之品質、真偽、瑕疵及售後責任,概由原賣家承擔-3-18。客戶明白並同意,代購商品不適用一般網購之無條件退換貨機制。
2. 報價與費用確認
報價以本公司最終確認之「訂單確認通知」為準。商品價格可能因日本當地價格波動、匯率變動而調整,客戶付款前須確認最終總額(含商品價、代購服務費、日本國內運費等)。
3. 先付款後出貨(核心條款)
本公司嚴格執行「全額付款後始進行採購」之政策-1-2。客戶須於訂單確認後指定期限內完成全額付款(商品費 + 服務費 + 日本境內運費)。未完成付款前,本公司無代購義務;逾期未付款,訂單將自動取消,不另通知。
4. 訂貨與到貨時程(14-21 個工作天)
預計到貨時間為 14-21
個工作天(不含週六日及日本公眾假期),自「訂單確認且款項到帳」之日起算。此時程為參考值,可能因日本商家出貨延遲、日本國內物流、國際運輸、海關查驗等不可控因素而延長-9。時程延誤不構成客戶取消訂單或要求賠償之理由。
5. 運送方式
(順豐到付 / 自取)順豐到付:運費由客戶於收件時直接支付順豐,本公司不代收運費。順豐到付與寄付同價,無額外手續費(以順豐最新公告為準)。自行到公司取貨:客戶須於本公司辦公時間內親臨取貨,取貨前須預約。貨品到港後,本公司將通知客戶;客戶須於通知後 7 日內完成取貨。
6. 逾期未取貨之處理
若客戶選擇自取,但未於通知後 7日內取貨,本公司有權酌收倉儲保管費(每日港幣 $10,最低消費 $50)。若逾期超過 14日仍未取貨,視為客戶拋棄商品,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(包括但不限於轉售、捐贈或廢棄),已付款項不予退還
7. 順豐到付之風險轉移
選擇順豐到付者,商品於交付順豐速運之時起,風險即轉移至客戶。運送過程中之遺失、損毀、延遲,由客戶自行與順豐交涉,本公司不承擔物流責任。
8. 商品檢查與瑕疵責任
本公司僅提供「外觀基本檢查」(確認商品與訂單品項一致、無明顯破損)。本公司不進行功能測試、真偽鑑定或品質把關。若客戶主張商品有瑕疵或與描述不符,須於收貨後 48
小時內提供開箱影片及照片舉證,本公司將協助向日本賣家反映,但不保證處理結果,亦不承擔退款或賠償責任-18。
9. 退換貨限制
代購商品一經下單採購,不接受客戶單方面取消或退換。若因日本賣家發錯貨或商品有明顯瑕疵,經本公司確認後,可協助辦理退換,但來回運費及衍生費用由客戶承擔-9-17。
10. 禁運與管制品
客戶不得委託代購任何違反香港或日本法律之物品,包括但不限於:受管制藥物、武器、仿冒品、含有象牙製品、電子煙、酒精濃度超過
70% 之飲料等-6。若客戶隱瞞或違反,須自行承擔法律責任,本公司有權終止訂單且不退還已付款項。
11. 海關關稅與進口責任
商品進口香港時可能產生之關稅、進口稅或海關查驗費用,概由客戶承擔。若因客戶未如實申報或商品遭海關扣留、沒收,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,已付款項不予退還。
12. 匯率與價格調整
若報價後日圓匯率出現超過 3% 之劇烈波動,本公司有權於採購前重新報價。客戶可選擇接受新報價或取消訂單(取消訂單將扣除已產生之行政費用)。
13. 不可抗力免責
因天災、戰爭、疫情、罷工、海關政策變更、日本商家倒閉或停止出貨等不可抗力因素,導致訂單無法履行或延遲,本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。客戶可選擇等待或取消訂單,取消時僅退還尚未採購之款項。
14. 個人資料使用
客戶提供之個人資料(姓名、電話、地址)僅用於本代購服務之聯繫、報關及配送。本公司不會將資料提供予第三方作行銷用途。客戶須確保提供之資料正確,因資料錯誤導致之配送失敗或額外費用,由客戶承擔。
15. 條款修改與最終解釋權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細則之權利,修改後之條款將公佈於網站,不另行個別通知。客戶繼續使用服務即視為同意修改後之條款。本細則之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。

